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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巨乡位于龙泉市南部,距市区10千米。面积156平方千米,人口1.72万人(2008年)。辖五梅垟、炉田、蜜蜂岭、梅垟、豫章、大汪、大巨、桐山、大赛、上寮、朱坑、张山、空坑头、梅地、官田、官浦垟、炉岙、石玄湖店、石坑口、净信、独田、安吉、河川、上湾、下沙桥、石玄湖、棕衣林、仙仁28个行政村。乡政府驻五梅垟村。 龙(泉)庆(元)、豫(章)蛟(垟)、后(岭)瑞(竹垟)公路过境。龙泉溪自西南向东北逶迤穿流过境。豫章溪自东南向西北呈网状注入龙泉溪。境东南有自然保护区凤阳山。
[邮编]323700 [代码]331181200:~200炉田村 ~201蜜蜂岭村 ~202梅垟村 ~203于章村 ~204大汪村 ~205五梅垟村 ~206大巨村 ~207桐山村 ~208上湾村 ~209独田村 ~210仙仁村 ~211汤湖店村 ~212汤湖村 ~213下沙桥村 ~214河川村 ~215棕衣连村 ~216净信村 ~217安吉村 ~218石坑口村 ~219张山村 ~220上寮村 ~221朱坑村 ~222大赛村 ~223梅地村 ~224官田村 ~225官浦洋村 ~226空坑头村 ~227炉岙村
[沿革]清属剑池乡十六都。民国时(1935年)分属碧渠、兰山、桐溪、富田乡,由小梅区管辖。1940年兰山、碧渠2乡合并,取首尾2字组合得名兰渠乡。1951年分为兰渠、南山2乡,均属城区。1953年划城郊区。1956年南山乡并入兰渠乡,改为县直属。1957年仍属城郊区。1958年改为城郊(大)公社兰渠管理区。1961年南山乡复并入改称兰渠公社,属城郊区。 1984年5月改兰巨乡。1992年4月大赛、剑湖2乡并入。1997年,面积156平方千米,人口1.6万,辖五梅垟、炉田、蜜蜂岭、梅垟、豫章、大汪、大巨、桐山、大赛、上寮、朱坑、张山、空坑头、梅地、官田、官浦垟、炉岙、石玄湖店、石坑口、净信、安吉、独田、河川、上塆、下沙桥、塆湖、棕衣林、仙仁28个行政村。 附:大赛乡 因驻地得名。清属剑池乡十六都。民国(1938)属兰山,由小梅区管辖。解放前后属兰巨乡。1951年从兰巨乡分出单独建置,以方位定名南山乡,属城区。1956年并入兰巨乡,改县直属。1959年复从兰巨乡分出,称大赛管理区,属城郊(大)公社。1961年改称大赛公社。1984年5月改称大赛乡,属城郊区。1992年并入兰巨乡。 附:剑湖乡 清属剑池乡十四、十五都。民国时(1938)称剑湖乡,属小梅区。1946年与茶丰乡合并称剑丰乡。解放初沿用旧名。1951年分小乡,建置剑湖乡,属查田区。1953年划入城郊区。1956年为县直属。1957年仍归城郊区。1959年隶属城郊(大)公社,称剑湖管理区。1961年改称剑湖公社。1984年5月改剑湖乡,属城郊区。1992年并入兰巨乡。 |
企业名称: |
龙泉兰巨乡 |
企业类型: |
企业单位 (服务商) |
所 在 地: |
浙江/丽水 |
企业规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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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资本: |
未填写 |
注册年份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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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认证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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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 证 金: |
已缴纳 0.00 元 |
企业模式: |
服务商 |
所属行业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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